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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信息科技学院建校20周年庆祝大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2-08-10    作者:校庆办公室     来源:校庆办公室    点击:

为科学有效做好学校建校20周年庆祝大会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省教育厅和属地防疫部门对疫情防控的要求,依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五版)》《甘肃省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处置应急预案(试行)》《兰州信息科技学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压实工作责任,规范工作流程,全力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兰州信息科技学院建校20周年庆祝大会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及上级部门工作部署上来,周密部署安排,措施科学有力,切实做好学校建校20周年庆祝大会疫情防控工作。

二、总体要求

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应急处置有机结合,按照“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的工作要求,坚持科学精准防控,坚持“人物同防”,加强重点时段、重点地区、重点人群疫情防控,提高监测预警灵敏性,及时发现散发病例和聚集性疫情,有力、有序、有效处置疫情,切实维护学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工作机制

(一)组建20周年校庆疫情防控应急指挥体系

在学校疫情防控应急指挥小组的基础上组建20周年校庆疫情防控应急指挥小组。由党委书记、校长任总指挥,分管疫情防控工作的校领导副总指挥,其他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校庆疫情防控应急指挥小组根据工作需要下设五个工作专责组,专责组负责部门及职责如下:

1.综合协调组(负责部门:校长办公室)

全面负责校庆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联络相关职能部门;负责落实学校疫情防控应急值班;协调对接省教育厅、属地疫情防控部门;组织疫情防控各类会议;处理疫情防控文件、材料;“零报告”“日报告”数据汇总上报。

2.宣传舆论组(负责部门:党委宣传部)

负责发布校庆疫情防控公告;宣传疫情防控政策、措施及相关要求;疫情防控舆论引导,引导广大师生、校友、嘉宾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全力维护人身健康和校园安全稳定。

3.人员防控组(负责部门:人事处、学生处、各二级学院)

负责各类人员有序流动引导、流调信息及转码等异常情况统计,参加庆祝大会人员前置防控信息审核、查验和审批等工作;开展核酸检测,做好校庆期间各类人员的生活保障,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引导。

4.服务保障组(负责部门:资产经营处、基建后勤处)

负责校庆期间防控相关物资保障;校庆期间餐饮防控和参会人员(工作人员)的供餐工作;校园环境卫生保障和校内公共场所的消毒消杀;临时核酸检测采样工作;临时隔离留观点的设置工作;校庆期间会场校医务人员配备和健康状况异常人员闭环管理。

5.门卫管控组(负责部门:保卫处)

负责校园门卫管理,落实校园管控的各项措施;校园出入引导,入校车辆及人员的健康码查验、测温、人脸信息识别及实名登记等。

(二)组建20周年校庆疫情防控应急值班体系

学校主要领导为总带班领导,其他校领导为总值班领导,每天轮流值班,学校总值班室设在学校办公室(行政楼208室),总值班室和各二级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从严落实学校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四、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快速反应

校庆期间疫情防控工作要在校庆疫情防控应急指挥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果断处置。

(二)预防为主,及时控制

加强疫情监测,认真组织排查全校师生员工、来校校友和嘉宾健康状况,强化信息的广泛收集,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和集中救治,切实保障全校师生和广大校友、嘉宾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三)系统联动,群防群控

落实学校主要领导负总责与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具体抓的责任制,将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做到系统联动,群防群控。

五、人员管理

(一)校外来兰人员管理

1.校庆活动采取“线上+线下”的方式举行,线下参加校庆活动师生、校友、嘉宾来兰疫情防控要求严格按照甘肃省、兰州市疫情防控工作规定执行,按照分级分类管理原则,配合属地政府疾控部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2.参加活动人员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至少于校庆大会前14天做好自主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并做好新冠疫苗接种,严格履行个人疫情防控责任。参会时扫“小兰帮办”,准备健康码、行程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全程佩戴口罩。

3.下列人员不邀请现场参加校庆大会:入境人员隔离未解除;本人以及家属(或同住人)校庆大会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校庆大会前21天内境外旅居史者;14天隔离观察不满的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或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医学观察期内者;有(可疑)新冠肺炎病例接触史;处于社区健康管理的人员;校庆大会当日及前14天若有体温超过37.3℃或有疑似症状,未排除传染病或仍存在身体不适症状者。

4.综合协调组负责告知参加人员疫情安全防护要求及健康查验程序,要求其做好活动前14天自主健康监测和信息登记,并在校庆大会开始前夕统一向属地政府详细报备参加人员出行信息。

(二)校内工作人员管理

1.对校庆大会相关服务保障的所有工作人员、重点人员按照“应接尽接”原则落实新冠疫苗接种;校庆大会前14天内不离兰,提前14天做好自主健康监测和必要的核酸检测,提交自主健康监测表并签署健康承诺书;校庆大会当天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行程码。

2.对工作人员开展防疫知识培训,指导其正确掌握个人防护用品使用、消毒操作、公共场所清洁、应急情况处置等要求和技能。

3.校庆大会前14天内出现发热、流涕、咳嗽或其他不适症状的工作人员,不参加校庆大会。

六、场地安排

(一)场地准备

1.校庆活动场地尽量选择在室外空旷场地。场地现场张贴并告知参加活动人员入场查验流程,在入口处设置疫情防控测温验码点、设置一米线保持距离、设置警戒线疏导人流、设置应急通道。

2.会场外设置临时留观处置点,入口测温时或集会过程中发现人员健康状况异常立即转至临时留观区。

3.会场实行距离控制,人员间隔就坐,间距一米。会场在正式使用前进行全面消毒消杀,对所有会务用品表面进行消毒。

(二)入场管理

1.入场处安排专门工作人员,专人负责口罩佩戴、保持一米以上社交距离提醒,对进场人员进行体温监测,负责核实人员身份、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入口测温<37.3℃、查验健康码及行程码绿码、“人证合一”、正确佩戴口罩、可提供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可正常入场。如发现有体温≥37.3℃、咳嗽气促等异常症状、健康码或行程码异常、无法提供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均不得参加活动,并根据情况安排其及时就医。

七、信息报送

校庆大会期间,学校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发布机制,完善快速应急信息系统。学校疫情信息报送遵循以下原则:

(一)迅速:各单位、部门应在第一时间向校庆疫情防控应急指挥小组报送疫情信息。校庆疫情防控应急指挥小组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对在校师生及来校校友、嘉宾实行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每日向省教育厅报告疫情有关情况。发现疫情或疑似病例,按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及信息报送有关规定,第一时间向属地疫情防控部门报告。

(二)准确:各单位、部门报送的疫情信息内容要客观详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

(三)及时:各单位、部门报送的疫情信息后续发生变化,应及时跟进续报,并形成闭环。

(四)专责:学校疫情防控应急指挥小组统一负责公开和上报疫情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对外发布疫情防控信息。

八、保障机制

(一)信息保障。建立健全并落实疫情信息收集、传递、报送、处理等各环节运行机制,完善信息传输渠道,保持信息传输设备和通讯设备完好,保持通讯方便,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二)物资保障。建立处置疫情的设施设备、口罩处理箱、消毒物品储备,为妥善处置疫情提供物资保障。

(三)资金保障。安排充足的应急资金,保证疫情应急处置所需。

(四)人员保障。开展疫情防控专业培训,为应急预案的启动提供人员保障。

九、应急机制

校庆大会期间疫情突发事件严格按照《兰州信息科技学院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执行相应措施。发现参会人员及工作人员出现发热、咳嗽气促等异常症状时应立即报告人员防控组,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基础上,引导至临时留观处置点,并安排专车送至医院就医。发现参会人员出现核酸异常或确诊病例,立即按照《校园出现核酸异常或确诊病例的处置流程》采取相应紧急措施。

十、纪律保障

(一)全校各级各类人员必须及时关注、自觉对照政府防疫部门公布的核酸检测阳性人员、确诊病例人员及密接人员的活动轨迹,若有活动轨迹交集等情况要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属单位报告。若有隐瞒,依法依规承担相应责任。

(二)各单位、部门要认真对照本方案,务必做到“四个做好”,即做好本单位防控措施的细化方案、做好细化方案的落地执行、做好落实防控措施的宣传动员、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师生学习生活保障和校友、嘉宾在校期间的服务保障工作。

(三)各单位、部门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全体师生员工要不折不扣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和工作要求,坚决织牢织密校园疫情防控网。学校监事会要抽调专人开展校内巡查,加强对校园内流动人员、疫情防控一线人员和志愿者工作的监督检查,同时对各单位、部门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制度进行不定时抽查,对贯彻落实疫情防控部署要求不力、渎职失责、拒不配合等行为,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和问责。